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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顾明:建议完善对外承包工程设备物资临时出口延期复运进境手续进一施工设备环球360步激发一带一路市场活力
日期:2023年09月10日    来源:网络

  环球360环球360“一带一路”倡议为我国企业对外承包工程提供了广阔的国际市场,但是企业在境外工程实施过程中就海关对于临时出口的设备物资复运进境监管政策实施上面临一定困难。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航道局总工程师顾明介绍,目前,企业在实施一带一路工程中设备物资延期复运进境会面临三种延期情况:一是现有境外施工工程因客观因素不能按合同按期完工需要延期;二是设备物资在完成工程后需要转场进行其他工程施工,施工国别、业主及施工合同发生相应变化需要延期;三是设备在境外工程完工后,后续无项目衔接,需要等待新工程的承接而造成的延期。

  顾明告诉记者,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出于对施工周期施工设备、后续工程衔接、成本控制、运输安全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希望将已临时出口的设备物资,在一个国家一个项目完工后等待其他项目或在其承建的多个境外工程项目之间合理调配统筹使用。特别是大型施工设备出入境调遣费用高,反复调遣会给企业造成很大的成本负担施工设备,降低海外市场竞争能力,不利于一带一路战略的有效实施。在全球疫情的情况下,受各个国家政策的影响增加了工程开工、等待以及后续工程安排的不确定性,但是在现有海关2013年的监管政策下企业无法提交所需要的延期材料,对设备的处置面临一些列困难,造成了企业成本及后续承接工程的被动局面。

  为此,顾明建议,对《海关总署关于明确对外承包工程项目项下出口设备材料复运进境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税发﹝2013﹞35号)第三条中关于延期复运进境需要提交的材料针对三种延期情况做出明确的办文说明:针对第一种情况,申请延期复运进境的材料应提交原工程的延期补充合同(延期协议);针对第二种情况,申请延期复运进境的材料应提交新签署的工程承包合同(不限于同一国家、业主、项目);针对第三种情况环球360,申请延期复运进境的材料应提交后续项目招标信息等资料向海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通过对现有监管政策法规进行适时调整,可以更好服务于‘一带一路’倡议和‘走出去’等国家战略,进一步激发‘一带一路’市场活力,增强我国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顾明说道。